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暂停受理审批《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通知
桂食药监械〔2008〕1号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推进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若干意见》,集中精力整顿我区医疗器械经营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促进医疗器械经营健康、有序发展。决定从2008年2月20日起在全区范围内暂停受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新办、变更经营范围的申请(隐形眼镜验配及护理液经营、助听器验配、申请体外诊断试剂经营的企业除外),在本通知发出前已受理的申请事项,应严格按条件进行审批。恢复受理审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时间另行通知。
二○○八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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