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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局令第27号)
号
”
。其中
“X”
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简称。
“0”
为由
10
位数字组成,前
6
位代表审查年月,后
4
位代表广告批准序号。
“
视
”
、
“
声
”
、
“
文
”
代表用于广告媒介形式的分类代号。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
2007
年
5
月
1
日起实施。
1995
年
3
月
22
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卫生部发布的《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
25
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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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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