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形成以城区店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农村消费经营网络,保障农民方便消费、放心消费,并适应农村居民生活需求变化,增加服务项目,扩大经营品种和经营规模。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增强农家店持续发展能力。
三是推行市场准入制度。商务、工商、质监、卫生、水产畜牧兽医等部门要建立和推行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领域的准入制度,建立健全进货查验、索票索证、购销台账、质量承诺和市场经营主体质量管理责任等制度,同时要尽可能地与镇连锁超市、农家店建设同步推进,做到既方便当地群众生活需求,又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2.健全药品供应网络。以规范药品供应渠道为核心,以药品经营企业直接配送、连锁经营为主,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供药模式。要大力发展农村药品区域直接配送,积极引导和支持有一定经营规模、配送能力较强、质量保证体系健全和服务体系健全、诚信度高的药品批发企业通过市场竞争直接向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零售药店配送药品。鼓励和支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向农村延伸网点,零售连锁企业要切实做到对直营和加盟药店统一配送药品。要利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在没有药品供应的地方,依托符合设置要求的“农家店”依法依规设立“便民药柜”。要加快推进农村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规范农村医疗机构药品购销渠道,确保药品使用质量。要积极探索,整合农村医药资源,促进药品供应网络和药品监督网络建设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的有机结合,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村零售药店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购药报销范围,使用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
(二)认真开展监督网络建设
以市、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为主,以镇协管员、村信息员为辅,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构建机制顺畅、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基层监管网。
1.进一步建立完善基层安全监督网络。一是健全机构。各县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领导小组)和“两品三网”建设领导小组要指导所辖各镇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镇长担任,副组长可由镇党政办主任和卫生院院长担任,成员由镇卫生院、工商所、派出所、纪委、司法所、企办、农业站、畜牧水产站、学校、林业站、供销社、食品站、文化和广播电视站、市场服务中心、粮所、财政所、建管所等单位领导组成,并设有专门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按照“六个一”(一套人马、一个办公室、一套制度、一个档案专柜、一个投诉举报箱、一个宣传专栏)的要求,协助县区各食品药品监管职能部门做好本镇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各镇要指导所辖的行政村相应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工作站,可聘任村委会主任担任村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工作站的站长兼信息员,并将药监部门原聘用的作为药品监管义务信息员的村医、水产畜牧兽医部门所属的动物疫病防治员并入村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工作站作为信息员,对各食品药品监管职能部门原聘用的镇食品和药品协管员统一管理,并根据需要调整和充实协管人员,每个镇可聘2-4名协管员;信息员协管员作为食品和药品安全工作协管队伍,由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管理,负责本辖区的食品药品日常协管工作。要协助各食品药品监管职能部门和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了解所在地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消费(使用)情况和质量动态,收集所在地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问题的投诉,并及时向相关食品药品监管职能部门和镇食品药品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协助各职能部门开展食品药品监督检查,协助对农村集体聚餐开展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防范中毒事故发生。各级食品药品安全领导机构和各职能部门要对食品药品协管员、信息员开展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培训,使其具备协助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相关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其社会监督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