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0706号)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受权,我局按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细则(试行)》的规定,对梧州市大参林贸易有限公司灵山药店经营中医器械等Ⅱ类医疗器械的办证申请进行了材料审查和现场验收。经审查,申请人符合《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审批条件,拟发给《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自2007年10月31日起至11月7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有异议或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的情况,请向我局反映或举报。
联系电话:0777-2855083 传真:0777-2859574
通讯地址:钦州市南珠西大街9号 邮政编码:535000
附:梧州市大参林贸易有限公司灵山药店申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基本情况
钦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〇〇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梧州市大参林贸易有限公司灵山药店申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梧州市大参林贸易有限公司灵山药店
经营地址:灵山县灵城镇燕山路荔香城2-5商住楼商铺
仓库地址:无
经营范围:Ⅱ类:6826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6827中医器械;6864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6866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
法定代表人:柯金龙
企业负责人:陈 洪
质理负责人:林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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