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政办[2007]28号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食品安全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港经济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管委,市直及驻钦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科学分析评价我市食品安全状况,逐步建立以科学的风险分析为基础的食品安全控制体系,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同时为各相关部门建立一个技术合作的专家平台,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更好地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建立钦州市食品安全专家库。现就推荐食品安全专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地各有关单位积极推荐。
一、遴选原则
食品安全专家的遴选本着公开、公正、科学、全面的原则。
二、遴选范围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食品(农产品)检验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等。涉及食品监管政策法规、食品安全管理与研究、食品化学与物理安全、微生物安全、转基因食品、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检测与监测、信息管理、SPS/TBT协议、HACCP/GMP/GAP认证、实验室管理、营养科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等领域。
三、专家条件
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坚持原则、作风正派、清正廉洁、科学公正;熟悉食品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学专科以上(含大学专科)学历;具有相应专业的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相应专业工作岗位工作5年以上;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在65岁以下,如果超龄,须说明特殊理由;单位同意、本人自愿参加,并能按要求承担和完成所委托的工作。
四、时间要求
第一批专家推荐截止日期为2007年3月20日。截止日期后,将根据工作需要,适时推荐、增补。
专家推荐表寄送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2859858,传真:2859574
附件:钦州市食品安全专家推荐表
二〇〇七年三月十二日
钦州市食品安全专家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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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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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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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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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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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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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从事
主要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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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领域 |
1、化学与物理安全□ 2、微生物安全□3、转基因□ 4、政策法规□ 5、安全标准□ 6、检测与监测□ 7、信息管理□ 8、安全管理□ 9、SPS/TBT协议□ 10、HACCP/GMP/GAP认证□11、实验室管理□ 12、营养科学□ 13、食品科学与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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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何
种外语 |
1、英语□ 2、法语□ 3、德语□ 4、日语□ 5、俄语□6、其他(请注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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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社
会兼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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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育
经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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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经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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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业
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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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项目名称、等级或论著题目、鉴定单位或出版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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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家
所
在
单
位
意
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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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经济管理 食品 安全 专家 通知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3月12日印发
(共印8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