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受权,我局按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细则(试行)》的规定,对广西钦州市万和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所属万和大药房等四个门店兼营Ⅲ、Ⅱ类医疗器械的办证申请进行了材料审查和现场验收。经审查,申请人符合《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审批条件,拟发给《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自2008年2月3日起至2月10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有异议或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的情况,请向我局反映或举报。
联系电话:0777-2855083 传真:0777-2859574
通讯地址:钦州市南珠西大街9号 邮政编码:535000
附:广西钦州市万和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所属万和大药房等四个门店申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基本情况
钦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〇〇八年二月三日 |